南山大道南往北方向,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等待红灯转绿,后面还有不少电动车陆续驶来。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羽洁 摄
■ 深圳特区报记者 闻坤
深圳相关部门曾联合发文禁止生产超标电动车,然而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却表明其只是一纸空文。消费者根据需要,往往倾向选择跑得快、续航时间长、功率更大的车型,倒逼生产企业顺应市场,导致市场上所售电单车往往超标。而坊间电动车改装市场火爆,经改装后的车辆安全性下降,给道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,也可能让车主惹大麻烦。案例显示,有超标电单车发生事故后,被交管部门认定为机动车,车主承担全部责任,接受法律重责。
零售电单车马力大速度快
2013年3月,市公安局、市经贸信息委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我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》,禁止深圳任何企业或者个人生产超标电单车。其依据是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,主要有四项规定:1、必须有脚踏能实现人力骑行;2、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/h;3、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;4、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。然而,这些规定难以适应市场需要,早已名存实亡。
近日,记者走访了福田、南山和宝安区多家电单车车行,发现所售车辆多存在马力大、速度快、“大吨小标”的情况,一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。
记者发现,绝大多数电单车没有速度表,而是以仪表盘上“低速、中速、高速”几个挡位显示时速。“原厂(没改过)最高跑50公里/小时没有问题!”有店主提醒记者,最高速最好不要连续超过10分钟,否则电机负荷太大容易烧坏,一般跑30公里/小时就可以了。
电单车功率超标也极为普遍。市场上销售的电单车主要有48伏和60伏两种,“一般来说,48伏的车功率是350瓦,车身小而轻,自家用还可以。60伏的车功率都超过400、500瓦,车身重更稳,载人、拉货和上坡一点都不吃力。”一位店主介绍说,前者价格2000元左右,后者就多出100元。相比之下,“大车”更受欢迎,导致一些商家只卖“大车”,而一些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,也主要生产“大车”。
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几款电单车的说明书,标的整车重量均为40公斤,但记者用手一抬车身,感觉分量明显有一二十公斤的差异,超重的车辆很多。
改装利润不菲 超标车存隐患
有车就总有改装,电单车改装的门槛不高,改装项目却不少。一般有经验的维修师傅都会改车,有的车行以此为生财之道,卖车改车兼顾,改车利润并不亚于卖车。“改装大容量电池、加装音响和LED大灯属于小改,改电机、刹车和避震则是大改。”一车行老板告诉记者,拉客和载货都有改装的需求,一般原厂的电池容量是10安时,改成一块20安时的电池,多加400元,续航的里程可由50公里增加到80、90公里。
据介绍,加装一个音响需要100多元,喇叭也可以改成大货车或执法公务车一样的,绝对够“震撼”,价格100元左右。改LED大灯成本几十元,比一些小车和摩托车的车灯还亮。
大改则是技术活了。拉客的电单车除换大容量电池,将原装电机改成超大功率电机成了“多拉快跑”的法宝。“除了驾驶员,若再拉上两个成年人,不改电机根本跑不快,上坡也吃力。”一位修车师傅说,控制器也要换,改后可轻松把时速再提高15公里,甚至更多。
采访中,仅有少数车行不愿意改电池和电机,一车行老板坦言,改装虽可以提速、增加续航,但电单车的整体安全性就更差了,这种严重超标的电单车上路,其危险性可想而知。
超标车“认定”为机动车会惹大麻烦
不管是原厂或是改装后的超标电单车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可能会惹上大麻烦。
据媒体公开报道,2015年4月,因驾驶两轮电动车撞伤行人至重伤,一李姓男子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。因肇事车质量超标(大于40公斤标准),交管部门认定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,而这一认定结果直接影响事故认定的责任分担——由于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,根据相关法规,确定李某为全部责任。日前,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。